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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制度

永利3044noc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

2021-12-14  点击:[]

一、奖励标准:5000元/生/年

二、评选名额:41人左右(大二、大三、大四三个年级的员工可参与评选),  名额由员工处核算之后下拨到学院。

三、评选依据:员工处每年10月下发的当年的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》

四、基本申请条件: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综合素质过硬。

4、上一学年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。

5、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,各科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(分数参照校级奖学金评定标准计算)体测初次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(补考不可以)。

五、评审程序

1、各班进行智育成绩统计排名,由班级学习委员、生活委员和班长、班主任协助复核申请员工的成绩并在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汇总表》上签字确认该生相关信息属实。

2、评奖工作负责老师负责召集大二、大三、大四三个年级的各班生活委员开会,统一说明各班级获奖员工名额的核算过程和具体名额分配情况,布置评优相关工作。

3、符合条件的员工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院相关工作负责老师,逾期报送材料的不予接收。

4、院系根据评选标准对员工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确定永利3044noc当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员工名单。

4、拟获奖员工名单在永利3044noc网站上公示3天,无异议后学院评奖负责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将永利3044noc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、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》和《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》上报员工处。

5、员工处审核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拟获奖员工名单。

6、拟获奖员工向学院主管老师提交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。

7、员工处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,负责上报北京市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、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员工应为在校生二年级以上(含)的员工。

2、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员工,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;当年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;2014级以前的员工,在校级“三好生”评定中,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按名次授予相应“三好员工”称号,不再重复发放奖金。从2014级员工开始,可以同时获得上述奖项并获得相应的奖金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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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112